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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探亲签证须知
1.护照原件(6个月以上有效期,末页须有签名)
2.两寸蓝底彩照3张
3.个人身份证,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各两份,户口不在广东,广西,福建,海南的请提供四省暂住证复印件
4.日方提供的身元保证书(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,归国费用,遵守法令三项内容),招聘理由书,滞在预定表(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),会正本跟复印件各一份
5.担保人的在职(学)证明原件(公司法人可用会社登记誊本原件;私营业主可用加盖公章的营业许可书的复印件)
6.担保人的住民票原件和加盖政府章的户籍誊本原件(如是外籍人士则提供“外国人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”)
7. 记载有担保人年总收入纳税证明书原件或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的“确定申告书控”(政府部门出据的所得证明、课税证明书的复印件也可以使用)。源泉征收票不能使用
8. 在日亲属的或担保人的简历,如有特殊情况赴日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
9. 提供申请人赴日理由书和个人从小学开始的简历原件(本人签名);
10. 与在日亲属的关系公证书(公证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)
11. 填写“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”一份;家属关系表及家族表各一份
12.以上资料均要用A4纸复印。如领事馆要求补充其他资料和需要面谈的个人,另行通知。
13. 工作日:5-7个
14. 签证费:1200元/人,如申请被日领馆拒签或终止,或中途取消,所交的费用及资料恕不退还。
15. 有效期:依领馆 停留期:依领馆
注:
A: 在日亲属必须持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方可具备担保资格。
B: 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赴日时,若能提交国费留学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,可省略上述5、6、7项。
C:在日亲属为留学生且由在校常勤教师做担保人时,可省略上述6、7项。
D:日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为三个月内有效。
声明:
1. 所提供的资料越齐全越有利于获得签证,但我公司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使你肯定获得签证
2. 你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虚假失真的材料将会导致拒签
3. 你所提供的材料直接递交到领馆,所以所有材料一概不退回
4.请提供A4纸标准的清晰的材料复印件
咨询电话:0731-2836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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